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音乐学系
入复试方案 |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音乐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 60 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以下音乐学方向的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120 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 1.5 倍确定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初试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 |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 |
1. 技术(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各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 40%,作品分析 40%,乐器演奏 20%; (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 50%,作品分析 50%。 2. 面试(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0 分; 3. 复试总分(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分数×0.4+面试分数×0.6。 |
拟录取办法 |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 音乐学各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 100 分制 折算)×0.6+复试总分×0.4; (2) 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 100 分制 折算)×0.5+复试总分×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