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音乐教育学院
入复试方案 |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业务课一即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教育史。 (2)音乐教育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凡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均可进入复试。 |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 |
复试即主科考试,复试总分为 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0 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 60%)与主科面试(占 40%)分数之和; (2)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 40%)与主科面试(占 60%)分数之和。 |
拟录取办法 |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3+复试总分×0.7;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 以主科成绩排名。 |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