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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说明

更新时间:2015-09-18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说明

  考试说明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

  1、统考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研究方向不同,业务课1、业务课2的考试时间、地点有所不同,请在http://yzw.sccm.cn上查看详细安排。

  报考公共管理的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

  考试地点:见统考《准考证》。

  2、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专业初试:2015年12月28至29日(27日前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专业初试安排)。

  (2)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http://yzw.sccm.cn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三个研究方向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文学理论》;

  B、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考生需通过国家四级(含四级)以上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八级水平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C、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视唱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D、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学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E、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学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3)专业复试:考生可于2016年3月中下旬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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