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考试大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不含作曲)各研究方向、指挥和指挥艺术指导复试科目
一、考试性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是为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方向(作曲方向除外)、表演专业指挥、指挥艺术指导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科目,用以考查考生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课程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范围
不同方向考生分别考下列四项内容中的三项:
1、根据指定的动机材料写作钢琴小品(不少于16小节)
2、四部和声写作(10-16小节)
3、为指定旋律写作可动对位(8-10小节)
4、将所给钢琴谱片段改编成双管编制的乐队总谱(6小节左右)
和声、曲式、音乐分析方向考其中第1、3、4项;复调方向考其中第1、2、4项;配器、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方向考其中第1、2、3项。
三、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面试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计算机音乐作曲、指挥和指挥艺术指导研究方向复试科目)
一、提交作品或论文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
(1)作曲方向: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专业音乐作品(多声部、非流行音乐)1-3件(附录音资料最好)和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篇;
(2)曲式、音乐分析、复调、配器、和声、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研究方向: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
2、计算机音乐作曲研究方向:(1)学术学位:提交本人创作的2首专业电子音乐作品(1首为幻听类电子音乐,另外1首为声学乐器与电子音乐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并提交乐谱)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2)专业学位:提交本人创作的3首电子音乐作品(1首为幻听类电子音乐,1首为声学乐器与电子音乐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并提交乐谱,另外一首为通俗电子音乐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3、指挥、指挥艺术指导研究方向: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论文1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
二、口试
1、简介个人专业学习经历与研究目标,并接受专业素质测试问答;
2、展示本人提交的作品或论文,并回答与作品或论文相关的提问;
3、展示本人的综合能力。
三、乐器演奏与声乐演唱
1、考生应能熟练掌握一件乐器(视唱练耳方向与指挥方向指定为钢琴),具体程度要求: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2、合唱指挥方向与视唱练耳方向还需演唱自选声乐作品1首;
四、指挥各研究方向视唱练耳
范围:
1、三升降调号内各大小调、民族调式,可以含辅助式、经过式、换音式、倚音式等变化音及近关系转调;
2、常见的2/4、3/4、4/4、3/8、6/8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组合、各种休止、均分音型之间的连线、细分节奏(三十二分音符)、复附点等。
题型:
1、单声部视唱1首,为指定曲目视唱,现场随机抽取。指定曲目范围见《调性视唱教程》(刘永平著,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9月)的第2、3册“变化音”部分;
2、八小节左右复调性二声部弹唱。
要求视谱迅速、击拍正确、节奏准确、音高稳定、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3、听写四声部和弦连接(可以只写和声标记,三升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各种调内常见和声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