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复试方案
特别说明:
1. 本年度教育部下达的统考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28人,其中“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名额为2人。
2.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实际过线情况及专业需求,学院招生委员会对“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下称“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
3. 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将于近日网上通知。
4. 请各位入复试的考生根据拟录取办法(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10/t20161020_41224.html)及自己的初试成绩决定是否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我院不接收调剂。
作曲系
1. 政治(100分制):不低于35分;
2. 外语(100分制):不低于35分;
3. 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120分;
4. 业务课二即技术(150分制):不低于90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335分;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
音乐学系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35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35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53 分;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12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335 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音乐教育学院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35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35 分;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90 分;
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90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335 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各表演专业方向 (含总谱读法方向)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35 分;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35 分;
3. 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 分制):不低于53 分;
4. 业务课二即技术(150 分制):不低于53 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335 分;
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
1. 政治(100分制):不低于35分;
2. 外语(100分制):不低于35分;
3. 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分制):不低于90分;
4. 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分制):不低于90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335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方向
1. 政治(100分制):不低于35分;
2. 外语(100分制):不低于35分;
3. 业务课一即欧洲声乐发展史(150分制):不低于90分;
4. 业务课二即专业英语文献翻译(150分制):不低于90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335分。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非全日制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二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