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同学本人提交申请。
二、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同学按以下办法综合评定排名。
1、计算前六个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平均成绩*90计入总分。
2、综合测评的德育成绩(按《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执行)*10%计入总分。
3、创新学分奖励加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所获学分,奖励得分总分前三名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加1分计入总分。
三、 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根据推免名额确定推免名单全院公示。
音乐学院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