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的DVD,内容同考试曲目(本院管弦系学生免)。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1)小提琴:
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
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
④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
注:奏鸣曲与协奏曲风格须有所区别或在时代(以20世纪为分界线)上有所区别。
(2)中提琴:
①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任选一首全曲;
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
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协奏曲
巴托克协奏曲
④自选一首音乐会小品;
(3)大提琴:
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
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
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
④协奏曲一首(自选)。
(4)低音提琴:
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
J.S.Bach 六首无伴奏组曲
H.Fryba 无伴奏组曲
②完整奏鸣曲一首;
③完整协奏曲一首。
(5)竖琴:
1.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
2.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
3.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