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笔试(2小时,100分)
由各院系严格按照201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印制、考试和评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笔试部分可改为实践(实验)能力和操作技能考核,如现场演示、操作、上机实践、创作等,具体办法由各专业自定。调剂生中初试科目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者,可根据专业指导组要求另选考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复试科目。
(三)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考核形式自定,可采取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方式的计分比重由学院自定。
2.专业素质考核(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有以下时间段可供选择,以学院安排为准:4月7、8、11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8:30—4:00。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和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返回至研招办,无需考生本人领取。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包括专科毕业两年、成人高校应届本科)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院系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成绩单、试题和答卷均需在复试后送研招办,统一送交省考试院。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MBA、MPA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示。
五、其他
我校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1.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
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2.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箱:yjshc2@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