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考研 >

厦门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更新时间:2013-03-12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爱好者

  3.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所)应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及时报招生办审核。

  四、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五、调剂

  1.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 1 )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 2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注意: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 。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原则上要求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国家线一般在 3 月底 4 月初公布。

  (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或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 4 )在职专业学位生的调剂除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工作年限的要求。

  ( 5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 6 )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 招生办 复审;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 http://yz.chsi.com.cn/tjxx/ )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六、录取

  1.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2013 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 . 各专业 (或各方向) 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或 3 ) × 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各院系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 并 为每位考生填写 “ 录取审批表 ” 报送至校招生办。

  4.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 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七、奖学金

  我校 2013 年将继续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的政策。 同时,我校正在制定新的奖学金方案,将对原有奖学金方案进行调整,提高奖学金的额度,形成一个更能吸引优秀考生、更加科学、更加以学生为本的奖学金方案。具体方案我校将尽快出台。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我校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话: 0592——2186219 。

  2. 实行 校、院 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等单位组成若干 校 巡视小组。 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负责 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和相关领导、教师组成的院巡视小组, 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 在复试过程中 ,校、院巡视 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12 日 (星期二) 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比例、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

  3 月 22 日 (星期五)前,各院系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 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4 月 5 日 (星期五) 前,需校外调剂的院系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 O 一三年三月

本文标签

最新专题

更多相关

精彩专题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信息大全

【导读】乐器学习网小编关注到很多喜欢音乐的网友资讯关于音乐考级的信息,特别是乐器考级信息,今天我们创建一个中国音协考级专...阅读全文

全国最新的音乐会演出资讯

【导读】生活中音乐无处不在,很多家长或音乐爱好者必较关注专业的音乐会资讯,因为能够现场聆听专业的音乐会既能净化心灵激发兴...阅读全文

乐坛趣事,乐坛大事记!

小编今天和大家分享乐坛纪事专题,分享古今史外乐坛上面的大事;什么是乐坛呢,乐坛的范围很广,不仅是指流行音乐,还包括古典音...阅读全文

关注热点

本站简介- 站内公告- 原创投稿-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手机访问- 举报入口
Copyright @ 2008-2018 乐器学习网 online services. Security support by yueqixuexi.com
举报信息框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