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办法
合格线划定
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合格名单。山东省内招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如下:
1、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 4 倍划定合格线。
2、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艺术方向)四个专业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按照四个专业总计划数的4倍统一划定合格线。凡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这四个专业志愿。
3、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按照两个专业总计划数的 4 倍统一划定合格线。录取时,合格考生均可填报音乐类专业志愿,技能为钢琴或声乐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