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8.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9.美术(设计)类、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0.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30%加专业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