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复式方案及拟录取办法
音乐教育学院
入复试方案
1. 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90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业务课一即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教育史。
(2)音乐教育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4. 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100分制):不低于80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主科笔试(占60%)与主科面试(占40%)分数之和;
(2)音乐教育方向:主科笔试(占40%)与主科面试(占6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分制):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0.5+复试总分×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