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市区音乐家协会、各地音协考级办公室:
为进一步发展福建省音乐文化事业,培养小提琴艺术的优秀人才,提高小提琴艺术的演奏和教育水平,扩大小提琴艺术领域的交流平台。由福建省音乐家协会主办,福建省音协小提琴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本次比赛将于2015年8月初在福州举行。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福建省音协小提琴专业委员会
二、赛制设置
1、参赛对象:福建省小提琴演奏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可在本专业老师处报名。
2、比赛地点:福州(比赛场地另行通知)。
三、比赛时间:2015年8月7日-9日
四、奖项设置:各组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优秀教师奖等。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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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届小提琴比赛实施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省内专家评委组成。大赛特设监审组,监督评委会评审工作。
二、 组别范围
(1)小童组: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中童组:2006年8月31日——2004年9月1日出生
(3)大童组:2004年8月31日——2002年9月1日出生
(4)少年A组:2002年8月31日——1999年9月1日出生
(5)少年B组:1999年8月31日——1996年9月1日出生
三、 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资格:福建省小提琴演奏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要求
(1)参赛费:200元/人,(报名参赛选手的一切费用自理)。
(2)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免冠一寸彩色照2张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注:上述材料由指导老师统一在报名截止日前上报组委会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参见福建省小提琴协会网站)。比赛相关文件及《福建省第三届小提琴比赛选手登记表》可在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下载和福建音协小提琴专委会网站下载
四、组别曲目要求
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含协奏曲)自选一首
(1)小童组:4分钟
(2)中童组:5分钟
(3)大童组:6分钟
(4)少年A组:8分钟
(5)少年B组:10分钟
注:选手可自行删减或者演奏曲目片段,如在演奏过程中被叫停,表示评委已经充分了解该选手水平,其成绩不受影响。
五、 评分及奖项设置
(1)比赛采用10分制,评委评判标准以艺术性与技术性并重。音准、节奏、发音、演奏方法及对乐曲的理解和表达,演奏的完整性和舞台表演的信心等均是评分的依据。每位选手成绩均采用去掉评委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最后以得分高低排名。
(2)本届大赛各组别根据比赛情况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组织奖。
(3)评委会评出的分数为最后得分,任何人无权更改,如有异议,由评委会主任组织协商或提交监审委员会仲裁决定。
六、其他设置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606940217
胡老师 电话:1569591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