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要求,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重庆赛区选拔赛将设表演奖、作品奖、理论评论奖三个大项。具体类别及要求如下:
表演奖
钢琴: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重庆钢琴演奏者。
(二)参赛曲目:
演奏时间不超过20分钟,超时将被叫停。
1、肖邦练习曲一首(作品OP.10之3、6、9,作品OP.25之7除外)
2、自选练习曲一首(肖邦作品除外)
3、肖邦夜曲一首
4、自选乐曲一首
钢琴与弦乐重奏: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由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的重庆钢琴与弦乐重奏演奏者组成,个人最低年龄不小于16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赛团队的成员可跨院校、单位、地区等进行自由组合。
(二)参赛曲目:
演奏时间为15-25分钟。每组选手演奏两段乐曲,一个快乐章和一个慢乐章,且两首乐曲必须为不同作曲家的作品。其中,钢琴三重奏、钢琴四重奏必须包含一首古典奏鸣曲乐章。
二胡: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40岁(197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重庆二胡演奏者。
(二)参赛曲目:
无伴奏演奏,12分钟以内,超时将被叫停。
1、《二泉映月》(华彦钧曲)、《苦闷之躯》(刘天华曲),任选一首,版本不限。
2、《二胡随想曲NO.2——蒙风》(高韶青曲)《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民歌 陈钢编曲)、《长城随想》第二乐章——烽火操(刘文金曲),任选一首。
声乐: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重庆声乐演唱者。
(二)参赛曲目:
美声组:
1、自选两首中国作品,现场抽选一首演唱;
2、自选外国作品一首。
民族组:
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从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中国艺术歌曲中任选两首作品。
流行音乐:
参见《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可登陆中国音乐家协会官网查询),自行与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组委会联系参加报名。咨询电话:010-59759639(北京)、0755-88310551 88310547(深圳)。
民乐组合: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45周岁(196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重庆民乐组合演奏者,组合人数3-12人。组合编制不含声乐、电声、键盘乐器(西洋乐器中贝斯和大提琴除外)。
(二)参赛曲目:
演奏时长8-12分钟。自选两首作品,体裁、风格不限。
古筝: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40岁(197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重庆古筝演奏者。
(二)参赛曲目:
无伴奏演奏。
1、传统曲目一首。从下列六首曲目中自选一首:
《四段锦》
《出水莲》
《柳青娘(活五调)》
《汉江韵》
《海青拿天鹅》
《姜女泪》
2、创作曲目一首。从下列五首曲目中任选一首:
《莲花谣》
《箜篌引》
《抒情幻想曲》
《溟山》
《林泉》
作品奖
(一)评选内容
1、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200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器乐组合作品,演奏9人以内,时长8分钟以内,中西乐器皆可,组合形式不限(电声乐器和声乐除外)。
2、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2005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5人以内的组合演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6分钟内,不含齐唱)。
(二)作品要求
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理论评论奖
参评范围及分类:
自200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在中国正式出版、发表的音乐学术论著(原则上不含文集、教材)。已获文化部、教育部和中国文联奖的音乐论著不再参评。参评的论著将按以下四个类别进行评选:
1、中国音乐史学(包括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中国近现代当代音乐史研究)。
2、民族音乐学(包括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和世界民族音乐研究)。
3、西方音乐史学(包括作曲技术理论、学术论著)。
4、音乐美学(包括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批评等)。
报送方式:
请报送选手填写统一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2013年4月30日前交、寄至重庆市音乐家协会办公室。报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拓展大厦26F,联系人:赵丹,联系电话:67727182,E-mail:[email protected]。
重庆市音乐家协会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