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复试环节考生的人数将根据各学科初试上线及预分名额的具体情况,按1:1.2-1.3的比例进行筛选(专业学位的艺术管理方向除外);
2、专业学位中的艺术管理方向因主科在复试阶段进行,因此,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及本院初试成绩上线标准的考生将按1:1.5的比例进行筛选参加复试,但最后的录取名额将严格按照上述学科的预分名额进行选择。
(二)进入复试考生的筛选规则:
1、在学术学位各专业方向(含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各专业方向,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之作曲理论、音乐学各专业方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之戏剧理论方向)及专业学位的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中,按二次预分的名额,七成以专业成绩排序,三成以总分名次排序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在作曲和各表演学科等专业学位的专业中继续执行专业前三名优先政策以确保专业最优秀的考生进入复试;同时,为了更多的选择和录取作曲与各表演学科专业优秀的考生能继续深造,根据2012年院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的意见,以及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的经验,2014年将继续作曲和各表演学科专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专业成绩优秀复试优先举措。具体操作的办法是:按可进入复试的人数额度,七成以专业成绩排序,三成以总分名次排序,优先者进入复试;
3、指挥、电子音乐设计、录音艺术、音乐数字传媒艺术、爵士乐、音乐科技等专业方向因名额较少(预分名额小于4名),将酌情按上述的比例和办法筛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继续试行2013年“导师强烈推荐的专业优秀或有潜质的考生有条件和比例的进入复试”制度。规定如下:
(1)推荐导师条件: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二级教授职称;
(2)被推荐考生条件:a.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或
b.国内外重大或大型比赛获奖者;
(3)全院每年进入该程序的考生总数不超过2名;
(4)在复试中,增加由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组成的专家小组对该类考生进行专业复试,并给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5)此类考生的最终录取原则上不占预分名额,由学校向上海市教委或教育部申请增补名额给予解决;
5、各学科大专业的划分:按招生简章预分名额的分布进行划分;
6、专业成绩优秀复试优先的顺序是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艺术管理按2门业务课合计排序);如同分则以基础成绩决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则以总分决定排序。
7、除了专业成绩优秀优先排序进入复试的考生以外,其余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同分则以专业成绩决定排序;如仍然同分,则以基础成绩决定排序。
(三)关于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分为国家线破格和院内线破格,国家线破格须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批。
1、国家线破格:今年国家下达的破格复试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因此本院的可破格名额为5名(拟申请7名)。国家线破格复试条件如下:
(1)专业学位各学科专业方向的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
(2)获国内外重大或大型比赛前三名者;
(3)国家破格的考生初试成绩一般只能有一门(文化单科或总分)未达到国家的分数线,一般在15分以内,但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最终审批为准。
2、院内线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