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应当向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
各培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2、以随机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具体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3、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
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5、各培养单位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
6、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
(三)没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非法学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除外)。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
五、录取
(一)考生总得分。
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复试政治理论课达到60分即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其它各学科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单科要求的视为合格,其考分不计入总得分;所有学科外国语课(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第二外国语,下同)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单科要求的视为合格,其考分不计入总得分。
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对于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后的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其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得分后的初试成绩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2、对于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后的初试卷面总分为200分的考生,其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得分后的初试成绩除以2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