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卷
20、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要根据评卷的任务、工作量和时间要求,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抽调数量足够的评卷教师和复查人员;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软件系统开发和数据的处理,评卷承接单位负责评卷用硬件及网络的搭建与维护。#p#分页标题#e#
21、评卷场所要具有安全保密隔离条件,设立门卫并建立门卫管理制度。评卷人员一律凭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得干扰评卷工作。评卷场所须全封闭管理,公安或武警人员值守,需安装24小时不间断录像监控设备和无线信号屏蔽设备。
22、评卷给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据标准,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
23、评卷组长要随时了解掌握评卷人员的评分情况,对掌握评分标准不稳定的人员评阅的答卷进行重点复查;对不能正确掌握评分标准的评卷人员应加以提醒,多次提醒仍不能改正的要及时撤换。
24、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各科目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对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对每一个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面试实行“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
六、成绩
25、音乐类、编导类统考面试成绩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系统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实时上传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
27、笔试、面试成绩复核无误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等方式统一对外发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