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说明
1.我校201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指各学院预计的总招生规模(其中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25%左右);根据当年上线情况,各学科、专业(专业领域)录取名额在录取时将作相应调整。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 表示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表示交叉学科,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代码,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3. 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5 年。
4. 2014 年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届时请考生访问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uate.nuaa.edu.cn 查询有关信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实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统考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
5.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 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 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学院为研究生设过证书,相关本科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列出)。
6.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相关要求、复试流程按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考生复试时需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复试合格后,经录取审查、调档政审后即可录取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笔试、面试(复试)、专业课加试合格方可录取。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单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
3.工商管理硕士(MBA)将综合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且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考生必须提供在2013 年11 月份至2014 年7 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以便我办及时寄发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等。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修改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以便联系,如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5.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2014 年9 月(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我校201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指各学院预计的总招生规模(其中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25%左右);根据当年上线情况,各学科、专业(专业领域)录取名额在录取时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