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的儿童在这样大面积范围的音乐学习中,得到正确的、自然的合乎年龄特点的教育,那应该是我们的幸事。但在这过程中,在一些重在谋利的人士以及社会机构、新闻媒体较为片面的导向下,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逐渐被扭曲了。学童们的父母,仿佛都看到自己的小孩将成为下一个郎朗、李云迪。问题是,当初和郎朗、李云迪同一个年龄层的千千万万个孩子都成了辛苦的陪客。郎朗只有一个,李云迪也只有一个,各自的成功需要多方面的因素。但大多家长却只看到了个别音乐家成功的光环,对其成功的背后因素却缺少理性思考。我们没有必要为了培养出一个“郎朗”或“李云迪”而去牺牲那么多孩子的快乐。也许在这个过程中扼杀了孩子在其他领域的才能。社会也不需要千千万万个郎朗和李云迪,社会需要的是对各行各业有用的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国家文化部门本着规范儿童音乐学习以及督促儿童业余音乐教育的愿望,建立了各级社会业余音乐考级机构。这是具有开创性的、适时的举措。但没有想到的是,考级活动渐渐成为各色人群经济利益博弈的“棋子”,围绕考级的各种宣传及比赛的发动,愈演愈烈。为了利益,今年考了一级,明年就让学生考四级、甚至五级,还美其名曰:有教学成效,小孩有音乐天赋。跳级成了常态,完全不顾儿童的身心特点以及音乐学习的规律,眼里只有功利二字,造成儿童对音乐学习的倦怠和逃避。有的孩子以弄伤自己的手指,或在学琴过程中不断喝水、不断上洗手间等方式作为对抗。学音乐变成了是为了家长面子、为了某些人从考级中获利、为升学加分等等音乐教育本身价值以外的、变质的东西了。
成人化失去童趣
儿童音乐教育的功利性在一定意义上还表现为成人化倾向。穿着成人样式的服饰,模仿着成人特有的动作,唱着成年人的流行歌曲。如今在幼儿园、中小学、社会业余儿童音乐培训机构以及电视媒体上,有时会出现这种成人化的、甚至有些庸俗的儿童音乐表演。其实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针对这些现象,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坚决反对中小学艺术活动中出现的“成人化”、校园文化“庸俗化”等不良倾向。
儿童音乐教育成人化表现在内容学习上,孩子学的大多是成人在唱的、媒体常播的流行歌曲。孩子、老师和家长都认为这些歌时髦有趣(当然这些歌旋律朗朗上口,歌词直白是孩子们喜欢的一个因素),或者是道德说教类的歌曲,空话套话居多。在孩童演奏学习的曲目上,绝大多数都是表现成人(包括历史人物)各种思想情绪、社会思考的内容。如孩子们学习钢琴演奏必定要弹大量的巴赫、莫扎特、贝多芬、库劳、肖邦等欧洲作曲家的作品(笔者认为适当接触是可以的)。这些远离中国的欧洲作曲家离开我们已经有二三百年了,要现在的孩子去理解他们创作的曲目背景、作曲家的思想情绪、音乐表现内容,是否合适?是否应该等孩子们有一定的文化修养、生活阅历时再多接触更好?包括中国作品,如《蓝花花》《解放区的天》《翻身的日子》《绣金匾》等等,也离我们的孩子生活太远。作曲家当初创作这些作品时,目的并不是为了给孩子们演奏的。再看我们民族乐器古筝的曲目,《高山流水》《寒鸦戏水》《渔舟唱晚》《山坡羊》等等,没有一定国学知识的成人都不清楚其意,让一个小学生甚至幼儿园小朋友去演奏,能理解其中的意义吗?孩子们能真正有兴趣吗?
为了追求看点,我们经常见到的是,儿童上台进行音乐表演时,其服饰打扮、肢体动作都酷似成人明星做派,有的甚至露肩露肚,儿童的率真、可爱却不见踪影。其实不仅表现在儿童的音乐学习表演上,从学生作文中的世故,到参加外事活动时学生们听似肉麻却又不露真情的一声声呼喊,从瘦小的身躯疲于应付各种特长班和辅导班,到所谓研究型课程中科学家式的探究,诸如此类,都反映了我们儿童教育中存在着一种很强的、我们成人强加给孩子的成人化倾向。
儿童音乐教育必须儿童化
社会本位论和成人本位论决定了儿童音乐教育的成人化。这两种本位的教育目的取向,弱化、遮蔽了教育的本体价值,忽视了儿童对于教育独有的内在需求和感受,其结果只能使儿童在成人世界里迷失自己、厌恶教育。成人化的儿童缺失纯真,缺少创新与健全人格,只是模仿的结果,而真正到成人阶段又常表现出幼稚、依赖、不独立。故而,提倡基础儿童音乐教育必须儿童化(即去成人化)已然是当务之急,也更合乎素质教育的意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