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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附小2017年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7-05-08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武汉音乐学院附小2017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在保证完成小学文化课(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教学内容的同时,发展少儿音乐专业教育,为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及其它音乐学院附中、艺术中专学校输送后备生,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音乐专业人才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招收层次和专业

层次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四年级

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笙、唢呐)

三年

20名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萨克斯管、打击乐器)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电子管风琴、手风琴)

五年级

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笙、唢呐)

二年

20名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萨克斯管、打击乐器)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电子管风琴、手风琴)

 

三、招生条件及对象

    我院附小各专业方向均面全向全国招生,凡在校三、四年级的小学生,可分别报考我校四、五年级。具体招生条件如下:

    1.心理健康、品行端正,有一定的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及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有较好的手、指、唇、齿等专业学习生理条件;有较好的音乐素养和基本正确的乐器演奏方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育正常。

 

四、招生时间地点

    1.本校考点:武汉音乐学院解放路院区内附小楼

    校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

    联系电话:027-88079090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23日

    (2)考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

    2.另设校外报名点:武昌区南湖社区

    校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恒安路宝安花园党员群众活动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18120428466

    联 系 人:丁老师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6月13日,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专业、文化课考试时间及地点同上。

 

五、报考手续

    1.各地考生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到我校报考点报名,并交验以下相关材料:

    (1) 学生有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封面到封底(含空白页))。

    (4) 最近两学期学生成长手册(或学习手册)。

    (5) 考生近照三张(一寸,半身,正面,免冠,请用铅笔在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及教务费200元。

    2.材料齐全且符合报考条件者,复验后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

(一)乐器演奏

    1.键盘乐器演奏:a.音阶及琶音任选一套;b.练习曲一首;c.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

    2.西洋管弦乐器演奏:a.音阶及琶音任选一套;b.练习曲一首;c.自选乐曲一首或协奏曲、奏鸣曲一个乐章;

    3.中国乐器演奏:a.练习曲一首;b.自选乐曲一首;

(二)音乐综合素质

    1.自选一首歌曲演唱(各专业必考);

    2,综合面试;

    3.模唱旋律,模打节奏,听音跟唱(一个八度以内);

    4.视唱(仅钢琴专业考生需参加该项考试,考察范围:高音谱表、低音谱表2/4、4/4、3/4、3/8拍常用节奏)。

(三)文化课考试

    以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要求,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着重了解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小四、小五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各年级各科考试教材说明见下表

报考年级

科目

课本

出 版 社

内 容

四年级

语文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

1至6册

数学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

1至6册

五年级

语文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

1至8册

数学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

1至8册

 

七、注意事项

    1.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2.凡正式录取的考生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3.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1.附小毕业生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专业成绩增加1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附小中西管乐专业毕业生在附小学习两年以上者,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可适当放宽专业门类的限制;

    3.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单位,学生毕业时,经统一考试择优升入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未被本院附中录取者,自行联系转入普通中学;

    4.新生录取后试读期为三个月;学校采取走读模式(提供中餐及午休床位);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其它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学校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上即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

    6.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5月3日

本文标签

武汉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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