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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原则

更新时间:2017-04-25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中山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原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规定,“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根据我校艺术项目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确定155名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5月3日。

  公示原则:

  一、文化课成绩6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

  二、专项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我校艺术类别招生计划数,按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

  (一) “一本控制线”资格给予20个紧缺项目专项成绩第一名的考生。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执行。

  (二) “投档线下20分”资格给予专项成绩满足以下条件考生:

  管弦乐类:74.6分及以上

  民乐类:85.4分及以上

  声乐类:82.5分及以上

  舞蹈类:77.5分及以上

  对于浙江、上海考生,参照《中山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的相关录取政策执行,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执行。

  三、专业安排以“文化课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

  现将候选资格名单公布如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合格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候选资格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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