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中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我校特制定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肖英、任艺红、姚远、刘颖、程勋功、花平、吴斌、魏丽娟、徐鹤
二、招生范围
符合中考报名资格的静安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人数
表演:3人
播音主持:2人
四、招生条件
1、需具备与特招项目对应的艺术特长。艺术特长突出,艺术成绩优秀(需附考级证书、初中期间的相关获奖证明等材料)。
2、需通过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专业测试。
五、招生程序:
1、 特长测试:我校于4月2——3日以及4月22——23日进行艺术专业测试(考
评组同艺术专业测试评委),学校测试现场全程录像。
2、本人申请:凡符合艺术专项特长生资格(需已通过我校的相关专业的艺术专业测试)的学生于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3、原校推荐:初中学校审核申请学生所提交的材料,推荐符合特招条件的学生,并在特长生推荐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4、报名:由考生将经过审核推荐的相关材料于4月25日前送交上戏附中教育教学中心。
5、意向录取: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报名学生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并核查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意向录取名单,并于5月2日12:00前将意向录取名单汇总表、学生材料(申请表和附件证明等)一并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6、审核通过:静安区教育局特招领导小组对意向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确定我校艺术特长生预录取名单。
7、名单公示:被我校确定为预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由初中学校、我校、区中招办分别公示7天,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8、签订协议:预录取考生填报艺体特招志愿,我校和经过公示的预录取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
六、录取原则
被确定为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学生,文化考试成绩可低于2017年我校艺术班最低录取分数线5分录取。
七、联系方式
62538315 教育教学中心 魏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