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认定原则
按照教育部要求,现对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合格名单、认定原则和分省计划进行公示。考生个人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一、资格认定原则
(一)绘画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校考各科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27分。
(二)书法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31分。
(三)音乐学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报考声乐类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615.6分;
3.报考器乐类校考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521.9分。
其中,音乐学初试、复试合格名单确认原则如下:
1.初试:按初试成绩,声乐类、器乐类分开全国排队,分别淘汰末位10%。
2.复试:按复试成绩,声乐类、器乐类分开全国排队,声乐类淘汰末位30%,器乐类淘汰末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