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7年主校区招生专业专业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要求(主校区)
一、音乐学系
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 1 篇约 2000 字的音乐论文(一式七份)。
初试:
1.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2.面试(综合测试):①论文陈述与问答(已提交的 2000 字论文);②乐器演奏:中、外乐曲或练习曲一首;③演唱:自选民歌、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
复试:
1.命题作文:不少于 1000 字的作文;
2.名曲听辨(笔试):中国传统音乐、中国近现代音乐、西方音乐经典片段;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中国音乐通史》梁茂春 陈秉义主编,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中国民间音乐概论》周青青,人民音乐出版社;《西方音乐史略》李应华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
2.歌曲与旋律写作:
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
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
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 ②钢琴视奏 ③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录音艺术
报考要求: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一定曲式规模的 MIDI 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或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 3 分钟,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
1.根据指定的音乐动机,创作一首完整结构的计算机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少于2 分钟后,乐器不少于 5 件)。要求:运用 Sonar6、Cubase5、Nuendo4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源进行创作;
2.综合测试:
①音响评鉴与 MIDI 基础知识问答
(参考书目:1.《数字音频基础》安栋 杨杰 编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1 年版;
2.《音乐多媒体入门》日本电子合成器编程协会(JSPA)编著 李庆园译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0 年第 1 版)。
②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③针对复试中创作的音乐作品及报名时所提交的声乐作品进行讲解与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视唱练耳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3.专业笔试:听觉分析及听写内容
①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②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 D7、SII7、DVII7 及 DD7、DDVII7 原、转位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③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
④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⑤节奏:2/4、 3/4、 4/4、 6/8 拍。
复试:专业面试:
1.单声部视唱 2 首(视谱即唱,固定唱名法);
2.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弹唱 1 首(给适量时间准备,固定唱名法);
3.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299 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二部、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4.专业相关知识问答;
5.基本乐理笔试。
(四)流行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报考流行音乐作曲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与一部器乐作品乐谱(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与基本常识:
①为指定歌词谱曲
②基本常识(流行与爵士乐队乐器法等)
③歌曲分析(调式、主题发展手法、旋律线特征等)。
复试:
1.器乐写作与乐曲分析:(指定以下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考试)
①将指定音乐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或为指定歌曲配钢琴伴奏
②将指定旋律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③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分析(和弦、结构及写作特点);
2.综合测试:
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②视奏测试
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指挥(乐队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音响资料(CD 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
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
2.钢琴演奏:
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与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②钢琴视奏;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须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六)指挥(合唱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指挥两首乐曲(乐队及合唱作品均可)。
复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2.专业素质测试:①单旋律视唱(四个升、降号以内) ②多声部视(弹)唱(相当于巴赫众赞歌程度)二声部节奏测试;
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须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三、声乐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
复试:
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咏叹调不可移调);
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民族声乐系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
复试:
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中国歌曲两首;
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钢琴系
(一)钢琴
初试:
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
2.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 Op.10 No.3 No.6 Op.25 No.7 以外);
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
1.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及以上);
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手风琴
初试:
1.音阶、琶音(调性任选);
2.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
3.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
1.复调:三声部以上作品一首;
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大型乐曲一首;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管弦系
(一)管乐
初试:
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
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
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
初试:
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
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复试:
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古典打击乐
初试:
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
2.小鼓练习曲一首,包括滚奏技巧(中等程度及以上);
3.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
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古典吉他
初试:
1.常用大、小调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
2.巴利奥斯和维拉·罗伯斯练习曲自选一首(高级练习曲);
3.中等程度及以上乐曲一首。
复试:
1.轮指乐曲一首;
2.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3.视奏测试;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竖 琴
初试:
1.音阶及琶音;
2.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
3.巴洛克时期或古典时期乐曲一首。
复试:
1.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七、民乐系
初试: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
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2.视奏测试(用五线谱演奏,两升两降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民乐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