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高考音乐类专业招生校考时间与考试内容
校考考试安排
专业: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非师范) (总分100 分)
考试形式及内容:
① 音乐听觉,笔试,满分100 分,占总分10%。
② 基本乐理,笔试,满分100 分,占总分5%。
③ 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练习曲、乐曲均可),面试,满分100 分,占总分85%。
时间地点:3 月2 日 长安校区
1.考生须准备声乐或器乐作品两首;声乐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
2.面试科目实行现场录音录像校外评分的方式;声乐考场内有钢琴伴奏,不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器乐考场不允许其他乐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