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
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 |
降分政策 |
招生项目 |
备注 |
民乐类 |
甲类 |
笙 |
|
扬琴 |
|||
中阮 |
同等条件下具备三弦演奏能力,且演奏水平较高的考生优先 |
||
大提琴 |
|||
低音提琴 |
|||
乙类 |
笛子 |
||
唢呐 |
同等条件下具备管子演奏能力,且演奏水平较高的考生优先 |
||
笙 |
|||
柳琴 |
|||
扬琴 |
|||
琵琶 |
|||
中阮 |
同等条件下具备三弦演奏能力,且演奏水平较高的考生优先 |
||
二胡 |
|||
大提琴 |
|||
低音提琴 |
|||
打击乐 |
将同时考查排鼓、定音鼓或键盘打击乐中的一项 |
||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等) |
甲类 |
男 |
|
女 |
|||
乙类 |
男 |
||
女 |
|||
键盘乐类 |
乙类 |
手风琴 |
|
双排键电子琴 |
|||
声乐类 |
乙类 |
女高音 |
|
女中音 |
|||
男高音 |
|||
男低音 |
注:甲类降分政策指降至一本线(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乙类降分政策指降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浙江省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详细内容请参看后文“资格认定”部分。
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年度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同项目有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申请一种降分政策,录取时申请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分开排队。考生可以兼报,最多兼报一项(舞蹈、声乐两大类内部各子项目互相不能作为兼报项目)。兼报项目的考生,两项测试分数不叠加,按各测试项目分别排队。学校可依据测试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资格生计划数,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