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成绩公布及录取办法
成绩公布及录取
1. 广东(广州大学)考点划线将按广东生源和非广东生源分开划线;其它按考点分开划线。
2.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不分初试和复试,以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合格证名单。术科合格证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学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邮寄合格证给学生本人;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3.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4.美术类(含服装模特)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校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5. 音乐学(社会音乐)、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广播电视编导、舞蹈编导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校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