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校考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与就业
(一)录取:4 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 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上线,专业成绩入围,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方向按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术科名次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