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校考招生报考办法
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 60 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考点参加初试,具体要求请见上表,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 2 月 17 日-2 月 24 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 http://zsb.scnu.edu.cn 报名,在线缴费后,打印准考证。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直接到考点报名考试,以上四个考点初试入围的考生请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登陆我校招生网 http://zsb.scnu.edu.cn 填报复试曲目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音乐基础考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 2 张。
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 2 月 17 日-2 月 24 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 http://zsb.sc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上传 168*240 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并于 2 月 27 日上网查看初试具体安排,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 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 235 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 200 元/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