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学(含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钢琴调律招考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录音艺术(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招考方向)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音乐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