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湖北省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017 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统考合格线方可报考我院相应类别专业。
2、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钢琴调律、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招考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表演类各招考方向(品种)可有2 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3、使用CD 伴奏的招考方向,考生须仔细检查CD 质量,如因CD 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4、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5、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6、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分值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