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美术学和动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 (待定,详见明年5月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 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
金钟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
3.传播学院
五、 有关说明(更新中)
1. 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按省统考方式录取。
2.“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待我校当年本科招生方案确定后更新,请留意本艺术章程的更新。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省考试院要求,广东省艺术类按广东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广东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广东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因广东第二批本科批次市内外计划单列,为便于参考,合格证查询的排名为深圳市内或市外分开的排名(非广东总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7.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网页 电子邮箱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0755-114(24小时) 0755-2653 6235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邮编:518060 http://zs.szu.edu.cn [email protected]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0755-2653 4925 http://jiwei.szu.edu.cn [email protected]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0755-2655 7391 http://art.szu.edu.cn [email protected]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 0755-2653 6309 0755-2616 1825 http://norc.szu.edu.cn [email protected]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0755-2653 4913 http://cmc.szu.edu.cn [email protected]
深圳大学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