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省外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设点省份 |
考试科目及要求 |
音乐学(音乐治疗) |
湖南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 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音乐艺术常识(笔试)——考试时间为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3.专业主科(面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技能与应用方向除外)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声乐3 分钟以内,器乐6 分钟以内,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
注:
1.音乐学(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方向“听音记谱(笔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