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我校及省内外其他院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且志愿顺序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书法学专业
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