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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7年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更新时间:2016-12-20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湖南科技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7年校考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在政审、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报考我艺术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应达到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音乐学、舞蹈学总分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5:3.5的比例相加而得。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备注:我校录取不限制小分,不限制文化课单科成绩,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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