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录取规则
省份 |
艺术 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成绩类别 |
录取规则 |
河南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
音乐 |
音乐学 |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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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
美术学 |
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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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 模特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模特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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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甘肃 江苏 山东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
湖南 |
音乐 |
音乐学 |
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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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服装 模特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表演(模特)类专业校考成绩 |
在体育、艺术批次录取时,对于进档的最后名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在对口批次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一类别最后名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对口语文英语、对口专业课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