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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入围考生公示

更新时间:2016-03-22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入围考生公示

 

    2016年3月12-13日,我校举行了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并考虑我校艺术团发展需要及学生专业水平,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入围考生31人,现对入围考生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一)。考生可登陆查询系统(点击进入)查询个人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办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高考招生中进行录取,请高水平艺术团入围考生在附件中下载填写《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书》,并于4月10号前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我办(如放弃签约资格,请传真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招生办

      邮编:102249   联系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纪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10—58909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注:1.签约政策解释

    A档--考生2016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B档--考生2016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提档线以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参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签约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成绩折算原则

    总分成绩(满分600分)=面试成绩(满分300分,五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附: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本文标签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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