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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更新时间:2016-03-09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一) 音乐表演专业

  流行音乐

  ▲专业初试

  ●流行音乐演唱:自选流行歌曲两首。

  ●流行音乐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

  (1)●流行音乐演唱:自选流行歌曲两首。

  ●流行音乐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2)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

  (1)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2)乐器范围:爵士鼓、爵士萨克斯、流行键盘、古典吉他、民谣吉他、指弹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手风琴、爵士钢琴、小号、长号、双排键电子琴。

  (3)演唱、演奏如需伴奏,请自带伴奏CD光盘,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4)演唱除CD伴奏外,可选择自弹自唱(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带。

  (5)演唱专业,四首自选曲目中,中英文流行歌曲至少各一首。

  (6)考场可提供钢琴,爵士鼓,YMAHA ELS-02C 、吟飞RS1000e两种型号的双排键电子琴。

  (7)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提供吉他、贝司音箱。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唱(奏)成绩;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演唱(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分别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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