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音乐教育系
培养方向:音乐教育
☆广东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
☆非广东省考生:
一、初试【70%】
(一)声乐【35】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三首不同的抽签曲目,曲目范围为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益和歌剧咏叹调(通俗歌曲除外)。
2、考生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歌剧咏叹调须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4、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CD。
(二)钢琴/器乐(管乐、打击乐)【35%】
钢琴、器乐(管乐、打击乐)可任选其中一项:
·钢琴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三首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两首练习曲),曲目可参考广东省统考钢琴规定曲目。
2、考生背谱演奏两首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练习曲(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所有曲目的弹奏速度应接近原谱规定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可展示器乐演奏能力,所得分数只作参考,不算入总分。
·器乐(管乐或打击乐):
*管乐:长笛、双簧管、大管、国号、大号
1、演奏两个八度以上的关系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别用连音、断音两种奏法)。
2、演奏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打击乐:小军鼓、马林巴、爵士鼓
1、演奏小军鼓无伴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2、演奏马林巴无伴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3、演奏爵士鼓无伴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二、复试: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30%】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