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作曲系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作曲系
培养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初试:专业课面试(按比例算入总分)【15%】
1、中国民歌或戏曲清唱【5%】:
不同风格的中国民歌或戏曲两首(要求有韵味和地万特色,清唱,不带伴奏)。
2、钢琴演奏【10%】:
不低干车尔尼299程度的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
☆广东考生无须参加此面试,采用统考声乐和钢琴成绩,缺项不可报考。
二、复试【85%】
1、专业课笔试(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70%】
(1)钢琴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30%】:
按指定王题动机创作一首小型钢琴曲,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2)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 80分钟)【20%】:
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伴奏说明:
·完整伴奏或部分伴奏均可;
·常规伴奏形式,或标示和弦标记、分解和弦音型等简易形式均可。
(3)和声基础(考试时间150分钟)【20%】:
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高调。
2、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5%】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