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考场伴奏规定
考场伴奏的规定:
1、声乐系、民族声乐系均配备钢琴伴奏,声乐系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民族声乐系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
2、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舞蹈与音乐)的声乐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CD。
3、管弦系复试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打击乐除外),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不得自带伴奏CD),考场不配备钢琴伴奏。
4、民乐系初、复试须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
5、舞蹈系(舞蹈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流行音乐演唱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CD,流行音乐演唱的广东省考生须在招生网下载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如选考无伴奏音频的音乐剧曲目须自带钢琴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