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北京、上海考点招生报名、考试时间
北京、上海考点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部分专业且取得该院相应报名资格的考生(详见下表),在不影响该院招生录取的前提下,可兼报我校,并可在其院校考试期间向其招生办索取《星海音乐学院外考点报考指南》。
报名缴费2016年3月1日3月10日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不需现场确认)。
院校名称 |
报名资格 |
相应院校系别专业 |
对应我校系别专业 |
中央音乐学院 |
初试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系、民族声乐系 |
钢琴系(钢琴) |
钢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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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 (现代器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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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古典吉他除外) |
管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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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古典吉他) |
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 (现代器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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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系 |
民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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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 |
三试 |
声乐歌剧系(美声唱法) |
声乐系 |
声乐歌剧系(民族唱法) |
民族声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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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钢琴) |
钢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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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电子管风琴) |
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 (现代器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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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管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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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乐系 |
民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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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 |
复试 |
音乐教育专业)(仅限非广东省考生) |
音乐教育系 |
指挥专业 |
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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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其他各音乐表演专业 |
各音乐表演专业 |
我校将调阅考生的考试录音录像资料,并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定基本乐科成绩采用相应院校的视唱练耳和乐理成绩,若考生无此成绩,则须到我校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并缴纳笔试费。考试大纲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4日23日(具体考试时间请于3月8日查阅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公告信息)
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教学楼B栋508
由于中国音乐学院录取要求,我校无法调阅获得其“正取”资格考生的录音录像资料,不能进行重新评定,报名费一律不退还。
获得上海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兼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