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声乐歌剧系
专业方向 |
学制 |
名额 |
声乐与歌剧演唱 |
五年 |
28 |
考试内容
四首声乐作品:两首中国作品,创作歌曲、民歌、中国歌剧选曲;两首外国作品,艺术歌曲、歌剧选曲等。
注:
1、必须用原文演唱。
2、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
3、艺术歌曲可以移调。
4、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5、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
如未带钢琴伴奏,学院将为考生提供钢琴伴奏教师,请考生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学院安排的钢琴伴奏教师不为考生提供提前合伴奏、移调、即兴配伴奏等工作。
6、专业初试第一轮未通过者,不进入后续考试。
7专业初试第一轮通过者,须进行专业复试和三试。
专业初试第一轮
演唱一首歌曲(中外不限)
专业初试第二轮
演唱两首歌曲( 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
注:可重复第一轮曲目。
专业复试
一、唱两首歌曲( 一首中国歌、一首外国歌)
注:不得重复初试一轮、初试二轮曲目。
二、综合表演素质考查
1、朗诵(2分钟以内,由考生自备,散文、寓言、诗歌皆可)。
2、特长展示(3分钟以内,考生在以下各项中选择一项进行展示)。
A、表演唱,考生用形体结合演唱的方式,表现声乐作品的内容、情节及情绪,所需伴奏自带,可使用CD伴奏光盘。
B、小品
C、舞蹈
D、根据考官出题表演小品或形体模仿
E、其他类表演形式
三试
一、视唱练耳、乐理
参见《附录:各专业三试考试要求》。
二、检查发声器官(如有疾病、畸形一票否决)。
注:报考考生须五官端正,身高要求,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专业特别突出者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