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钢琴
初试(提交视频) |
复试(本校考点面试、笔试) |
|
考试内容 |
1. 选自肖邦 op.10,op.25 练习曲一首(op.10 第 三、第六首;op.25 第二、第七首除外); 2. 选自巴赫平均律中一套前奏曲与赋格;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需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作品); 4. 自选乐曲一首(除肖邦练习曲、巴赫平均律、古典奏鸣曲外均可)。 |
1.评委指定或考生自选初试曲目演奏(按 80%计入总分); 2.乐理、听音笔试(按 20% 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1. 一律背谱演奏, 视频须按规定的曲目内容和顺序录制,仅限 DVD 格式;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 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2. 声音、画面须同期录制,清晰完整,不得编辑加工; 3. 须一个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录制过程中不可移动机位或变焦; 4. 录制画面须包括完整键盘及侧面人身,演奏前须有面对镜头的特写画面,如鞠躬行礼; 5. 视频不得出现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 6. 考生寄送光盘和 U 盘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