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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6-01-08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淮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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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专业最终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计划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资格,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美术类考生)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一)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甘肃、山西考生在各省所设的考点报名,具体时间见表格。

 

(二)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考生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证》或《测试证》。

    3. 采用网上报名省份,材料提供按照本省要求执行。

 

四、考试

(一)专业校考

1. 地点及时间 (以下考点均为各省唯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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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主项(声乐、器乐或舞蹈选一,满分100分)×70%+视唱(100分)×30%。

    提示:考生请自备考试用具。

 

(二)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三)合格证发放

    凡专业加试合格者,学校4月底前寄发艺术考试合格证,考生也可自行到学校网站查询(网址:blob.png),不合格者不另寄成绩通知单。录取时以考生最终报考专业为准,合格证发放比例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五、 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相关要求,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录取,按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也按照此原则录取(各省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六、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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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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