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现代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 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为旋律配伴奏。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01C、吟飞RS—1000型。
2、手风琴演奏: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 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演唱:
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需自备伴凑带,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初 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 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4、流行键盘演奏:
初 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视 奏.:现场演奏指定乐曲。
复 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音乐组曲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根据考试现场提供乐谱即兴演奏)。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5、流行萨克斯:
初 试:
(1)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2) 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
复 试:
(1) 练习曲一首;
(2)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可自带伴奏)。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吉他
初 试:
(1) 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
(2) 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 试:
(1) 练习曲一首;
(2)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7、电声贝斯
初 试:
(1)大小调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一首。
复 试: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8、爵士鼓
初 试:
(1) 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
复 试:
(1) 乐曲一首;
(2) 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