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高考民乐系招生考试内容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复试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1、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 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2、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 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3、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 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4、打击乐
初 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 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