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舞蹈学类招生专业加试科目与分值
舞蹈学类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4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50分、语言表达1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0分、弹跳测试50分、旋转测试20分)
(2)复试科目
艺术素养(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5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30分<可自备音乐>、艺术表现力60分<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格为cd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