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划线和录取原则
划线和录取
23、高考又化成绩公布后,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全省统一按专业类别、分本专科层次划定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4、教育部批准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送省招办。可以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名单见附件3。
25艺术本科(一)组织校考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靠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
艺术本科(一)梯度志愿模块与平行志愿模块同步投档录取。
26、艺术平行志愿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1 1。考生投档成绩构成
27、各批次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问另行公布。
28、录取期间,高校应在本校招生信息冈上及时公布本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