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试安排
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2.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 5 省专业统考有关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等 5 省考生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3.舞蹈学专业校考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30-下午 16: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 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其中自选技巧展示时间 1 分 30 秒内),满分为 150 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 3 分钟内),满分为 100 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 50 分。
舞蹈学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 4 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